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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区快速路网环卫综合保洁作业服务项目的更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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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扬州市区快速路网环卫综合保洁作业服务项目的更正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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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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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扬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就扬州市区快速路网环卫综合保洁作业服务(YZSZCGK2021100137)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因项目发生变化,现就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ZSZCGK2021100137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扬州市区快速路网环卫综合保洁作业服务
3.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z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更正为: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z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扬州市区快速路网环卫综合保洁作业服务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
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5、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中型
小型
微型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3.更正日期:2021年10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本次更正公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扬州市观潮路709号
联 系 人:陈书信
联系方式:0514-87903035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1518室
联 系 人:张自美
联系方式:0514-8208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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