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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7
垫江县环境综合监管能力物联网平台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补遗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于7月22日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栏目中发布“垫江县环境综合监管能力物联网平台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现对该招标项目补遗如下:
一、第一篇招标邀请书特定资格条件中第三项第一条“以上资质须为有效资质,按规定时间年检,否则将视为不合格。以上材料按“第三篇响应文件格式”的顺序要求组织编写并装订,资质审查时须提供原件备查。”修改为“以上资质须为有效资质,按规定时间年检,否则将视为不合格。以上材料按“第四篇响应文件格式”的顺序要求组织编写并装订,资质审查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二、第二篇供应商须知招标要求中第四项第三条“响应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修改为“响应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三、第二篇第四项第六条“在招标过程中,招标小组可以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招标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招标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招标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变动情况和招标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最后统一报价。”全部删除。
四、第四篇经济文件第一项“竞争性报价函”修改为“投标报价函”。
五、第四篇经济文件第一项第七条“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删除。
特此公告!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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