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0-5873]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2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3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4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5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6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7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8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3680777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020-38180280(公路)020-38180053(市政道路)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17楼(建设管理处)
附件:
1.资格审查报告(去名).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