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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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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日期:2021-10-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精制氯化钠盐临时储存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意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地点: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精制氯化钠盐临时储存库项目,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
(二)建设单位名称: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内容为建设长90.9米,宽44米,储存库高度6米的精制氯化钠盐仓储车间。储库内精制氯化钠盐最大储存量为8000吨,预计年周转精制氯化钠盐8000吨。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4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废气于运输扬尘,通过地面洒水抑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运行期间无生产废水,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通过隔声、减振、合理布置堆场内布局、对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仅为精制氯化钠盐储存,无生产固体废物产生,无生活垃圾产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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