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振动-噪声试验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09-2141GZG1411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振动-噪声试验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809-2141GZG1411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450.00万元(人民币)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 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9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1月04日17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详见本公告第六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一)我公司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人:尹小姐,联系电话:020-83172166转0。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三)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四)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120.25.193.109/)购买招标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120.25.193.109/announce/)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617/618、020-83527049;QQ:212723329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西76号
联系人:林海青
电话:020-872370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联系人:田工
电话:020-83172166-844
电子邮件:hualunsibu@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