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SC2020150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采购人楼宇景观灯具(0.6W点光源、1W、5W面光源)项目的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供应商进行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磋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0.6W点状光源灯(RGBW)
5304
套
2
1W面光源(蓝色)带控
1900
套
3
5W面光源(RGBW)
1464
套
数量暂估数量,最终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注:1、所有动态灯具必须采用DMX512-A协议,配置恒压驱动电源,灯与灯之间的控制及电源的连接线、延长线、公母头、三通等所有线缆及辅材由投标单位提供,价格含在投标价格中。投标单位需现场查勘,了解照明效果。
2、必须配置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控制系统及其所有附件,包含但不限于主控、分控、信号放大器、驱动电源、软件系统等,除网线外,所有其他设施均由中标单位提供,价格含在灯具中。
3、网线由采购单位提供,价格不含在此次报价中。
4、成交后批量供货阶段,现场看样,待采购单位确认效果后,才能批量供货。
二、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如磋商供应商为非制造商,必须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厂商出具的销售代理证书或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
8.磋商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磋商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10.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注:上述所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磋商供应商须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与磋商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供应商应首先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网站会员,详见注册指南。
2.供应商按系统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1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整
收款单位: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按E交易平台信息操作,所需电子发票开票的操作如下:供应商登录会员网上系统---点击进入后台---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或服务费电子发票---右侧点击“开具蓝票”按钮,补充完善开票信息后,点击开票。
四、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
联系人:查女士联系电话:0519-85119561
五、磋商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0年12月1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通过E交易平台向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六、磋商保证金有关事项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磋商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20年12月14日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按E交易平台信息操作
★网银转账:供应商必须通过E交易会员注册账(卡)号自行将磋商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的账户,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电子保函:在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之前,供应商必须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号将电子保函服务费转入对应的电子保函服务费账户;电子保函服务费收款账户名称、收款开户行、收款账号等信息详见E交易平台信息;电子保函服务费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电子保函服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到帐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12月16日上午8:40-9:0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七、样品要求:提供每种型号灯具各2套包括相关配件,1W面光源(蓝色)带控现场安装(采购人配合)。
递交时间:2020年12月16日上午8:40-9:00(北京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0楼)
样品制作及运输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的样品不予退回,由采购人封存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
★未能提供样品的或样品不齐全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实物样品递交时不得具有任何显示磋商供应商名称的商标、品牌或其他显示该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标志,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12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点: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0楼)
十、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磋商单位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邮政编码:213022
业务电话:0519-85580365联系人:刘璐
技术支持电话:0519-8989098289890395联系人:李女士
财务管理中心电话:0519-8558037789890392
网址:www.ejy365.comwww.czztb.com
邮箱:[email protected]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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