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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睢宁县城市排水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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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睢宁县城市排水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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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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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睢宁县水务局组织编制{本项目,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徐州鹏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睢宁县。
(2)合同估算价:270万元。
(3)招标范围:
规划包括{本项目,详见设计任务书。
(4)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招标为1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城乡规划甲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过县级及以上城市的排水专项规划或雨水防涝专项规划或污水专项规划或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合同协议书原件为准)。
(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并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睢宁县支行
账户号:932005010128396683
开户名: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本公告为2021年 10月 28日至2021年 11月 3日。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21年 10月 28日至2021年 11月 3日,每天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徐州鹏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解放南路387号矿大南都5号楼61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8、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21年 11月 18日9时30分,地点: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9、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招标人地址:睢宁县商务服务中心11楼
联系人:张伟 电话:13775828759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解放南路387号矿大南都5号楼610室(桔子水晶酒店楼上)
联系人:赵立芳 电话:17751969778
2021年 10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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