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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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一期)
生物除臭装置、磁悬浮离心鼓风机采购询比公告
1.询比条件
1.1本项目采购人为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己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活动。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 询比范围:
(1)供应商负责提供满足本询比文件要求的生物除臭装置、磁悬浮离心鼓风机设备采购的供货、包装、运输及交货地点交货含卸车。
(2)供应商负责询比范围内设备(生物除臭装置、磁悬浮离心鼓风机)的现场指导安装、试验、调试、试运行,以及试运行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保期内质量保修等工作内容。
(3)供应商应提供设备的设计、安装、运行、检修和维护所需的完整的技术文件。
(4)供应商应配合设计优化。
2.2 计划供货期(工期):180个日历天,中选人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九江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一期)项目部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
(1)须具有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安装设备、材料 类合格供应商资格;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须为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标段询比货物的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小于1000万元;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若为代理商须具有所代理磁悬浮离心鼓风机、生物除臭装置设备的厂家直接授权,授权代理商参加本次询比的,制造商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3.2.2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3.3 各供应商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响应,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1年 1 月 23 日至2021年 1 月 25 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双流区九江街道美湖路领取询比文件。
4.2 领取询比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若为介绍信,提供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若为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本次询比不提供邮购询比文件服务。
5.相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成都市锦江区创意产业商务区三色路38号博瑞.创意成都A座1521室。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创意产业商务区三色路38号博瑞.创意成都A座12-15楼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8281601708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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