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1.2财务要求:(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须包含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建筑或结构(项目负责人为结构则配备建筑,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则配备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专业人员至少各一人;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12-3109:00:00至 2021-01-07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1-20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
昌黎县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泰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昌黎县昌黎镇碣阳大街南侧建设大厦七层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61号金明大厦A座816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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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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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邢主任
联系人:
赵红
电话:
0335-2608007
电话:
0335-337776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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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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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624562218@qq.com
电子邮件:
hbtqzb@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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