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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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龙凤区三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救护车及相关医疗设备采购B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25日14点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龙凤区三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救护车及相关医疗设备采购B。本项目面向各型企业进行采购。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远程开标项目。
项目编号:DZC20201587
项目名称:大庆市龙凤区三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救护车及相关医疗设备采购B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预算金额:第一标段已完成;第二标段:205,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每标段预算金额的谈判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并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投标供应商所投全部产品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制造,提供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则总报价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①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投标总报价进行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②涉及多个产品的声明函中应包含全部产品,不提供声明函或提供不全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二标段
(1)提供参与本标段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提供参与竞争供应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4)在开标现场,车载自动分析心电机、车用除颤仪、多通道荧光定量分析仪产品必须满足3个及以上厂家,否则,该标段废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21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21年1月21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月25日14点00分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竞争时限:如供应商退出竞争,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8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龙凤区三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大庆市龙凤区万峰路23A-13-1号
联系方式:13504891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59-4671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姝
电话:13504891095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欣屿
电话:0459-467175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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