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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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名称)雨污智能分流设备采购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道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河道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19]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物业管理中心(无锡市新吴区排水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吴区物业管理中心(无锡市新吴区排水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新吴区
工程规模:雨污智能分流设备16套采购
工期:3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398.0万元
招标范围:雨污智能分流设备16套采购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
财务要求:2017至2019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上述内容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提供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企业近三个月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2020年10月—2020年12月三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10月—2020年12月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22日9:00时至2021年01月27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新区科技商务中心12楼
地址:
无锡市新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处
联系人:
张绍杰、冯非
电话:
0510-81890875
电话:
0510-81892505
传真:
传真:
0510-818925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532046986@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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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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