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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昌市拆除违法建筑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海南省文昌市拆除违法建筑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1-10-27
详细内容:
文昌市拆除违法建筑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海南诚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委托,对文昌市拆除违法建筑服务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文昌市拆除违法建筑服务项目

2、项目登记号:HNGP-FJC-2021-5880

3、项目编号:HNCYZF-2021-010

4、资金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0元



6、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各标段均适用)

一、项目概述

根据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需要,现拟招2家单位负责我市违法建筑和违法广告招牌拆除、清运工作。该项目属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里的一项,目前招标金额无法确定,以文昌市财政拨付的最终金额及每年违法建筑的拆除量为支付中标单位费用的依据。拆除的违法建筑预算金额200万元以内(参照《海口市违法建筑拆除清运费补贴标准》、《海口市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经费补助标准》、《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违建拆除类相关标准规定》)的可直接委托对应标段中标单位进行拆除违建工作;违法建筑预算金额超过200万元的则需要重新进行公开招标,原中标单位可参与招投标活动。

二、招标说明

为保证施工效率及质量,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包。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的1个包进行投标。

三、服务需求

1、项目名称:文昌市拆除违法建筑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文昌市

包号

项目内容

标段一

以文城镇、东郊镇、龙楼镇、昌洒镇、文教镇、东阁镇、会文镇、重兴镇、三角庭农场区域的招标

标段二

除上述乡镇后的另外9个乡镇和华侨农场等,分别为:铺前镇、锦山镇、翁田镇、冯坡镇、抱罗镇、公坡镇、潭牛镇、东路镇、蓬莱镇、华侨农场区域的招标

备注

本项目是针对文昌市全市的违法建筑拆除的招标工作。该项目属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里的一项,目前招标金额无法确定,以文昌市财政拨付的最终金额及每年违法建筑的拆除量为支付中标单位费用的依据。拆除的违法建筑预算金额200万元以内(参照《海口市违法建筑拆除清运费补贴标准》、《海口市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经费补助标准》、《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违建拆除类相关标准规定》)的可直接委托对应标段中标单位进行拆除违建工作;违法建筑预算金额超过200万元的则需要重新进行公开招标,原中标单位可参与招投标活动。

(一)拆除服务要求

1、采购人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实时调整中标人工作范围;

2、本项目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审计结算,届时经双方工作人员签名后由采购人现场审核确认;

3、接到拆除任务后,中标单位人员、机械设备必须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到达拆除现场。确保安全有效的拆除,做到周边民房及其它物件没有损伤。在拆除过程中,如操作失误造成周围地面附属物损坏的,中标人必须负责赔偿。中标人参加拆除的机械设备及工作人员安全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4、中标人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员及设备,杜绝第三方介入,充分满足拆除作业需求。如工作需要,中标人负责组织人员搬运地面物品到指定场所;

5、除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外,中标人须就本项目配备拆除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材料员1人;

6、中标单位在进行违建筑物拆除工作时,必须进行洒水、防尘作业;

7、为防止在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出现二次污染,采购单位会不定期对清运作业进行抽查,如发现造成二次污染,将严肃处罚;

8、中标单位要及时确定垃圾投放点并报备采购单位,若改变垃圾投放点,应提前告知采购单位,以便抽查;

9、拆除作业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范围内安全责任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10、拆除过程中因中标人失误造成的第三方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二)垃圾清运及要求

1、应符合建筑垃圾收集清运作业要求,必须全部运往指定地点;

2、运输车辆车容保持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污垢,标志清晰;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必须密闭化运输,遮盖防尘,不沿路撒漏飞扬,无建筑垃圾满溢落地现象,确保建筑垃圾及时得到收集清运,符合环保要求;运输车辆使用后不得发生乱停放现象,驾驶员需按规定着装;

3、建筑垃圾装运量应与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

4、在清运建筑垃圾的过程中,如因中标人失误造成周围地面附属物损坏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5、中标人需具有清运建筑垃圾所需要的相关机械设备;

6、中标人需有存放此次清运的建筑垃圾的场所(不能在道路主干道两侧),存放建筑垃圾不能造成第二次污染;

7、中标人作业车辆需满足运输能力要求,车辆密封完好;

8、清运作业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范围内安全责任完全由中标人承担;

9、清运作业过程中因中标人失误造成的第三方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三)应急服务要求

为保证在拆除施工中能够有效应对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事故隐患,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组织、相关器材、联系电话及应急报告程序和救援方案等。当发生应急事故时,须保证在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作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四)人员管理要求

1、所有参与施工的施工员及安全员必须有相应的资质持证上岗,如有安全问题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2、所有人员须服从采购人安排的拆除工作任务,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各项本职工作;

3、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必须准时到达现场并按时完成拆除和清运任务;

4、所有人员在施工时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不得对采购人虚假报账,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付款方式:该项目属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里的一项,目前招标金额无法确定,以文昌市财政拨付的最终金额及每年违法建筑的拆除量为支付中标单位费用的依据。拆除的违法建筑预算金额200万元以内(参照《海口市违法建筑拆除清运费补贴标准》、《海口市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经费补助标准》、《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违建拆除类相关标准规定》)的可直接委托对应标段中标单位进行拆除违建工作;违法建筑预算金额超过200万元的则需要重新进行公开招标,原中标单位可参与招投标活动。(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投标人配合,根据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及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相关主管单位参与验收。

(五)其他

1、考虑到本项目的特殊性及为了业主和中标单位更好的沟通。中标后,中标单位须在文昌市设立分公司或设有固定场所,具备服务项目的人员及设备。同时,中标单位开具的票据须是文昌市税务局出具的票据。

2、投标人须以保证优质的服务质量为目标,不得恶意低价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7、项目实施地点: 文昌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8、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9、付款方式: 该项目属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里的一项,目前招标金额无法确定,以文昌市财政拨付的最终金额及每年违法建筑的拆除量为支付中标单位费用的依据。(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9、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否

10、是否进口产品:否

11、是否备案:是

12、是否属于多包项目:是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以及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其它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3、具有依法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3.5、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7、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提供网站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3.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9、缴纳投标保证金;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3.11、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包。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的1个包进行投标。

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文昌市拆除违法建筑服务项目标段一:否

文昌市拆除违法建筑服务项目标段二:否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请于 2021年10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至 2021年11月03日17时30分,从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单元12楼1201(详细地址),现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文昌市拆除违法建筑服务项目标段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

文昌市拆除违法建筑服务项目标段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7日09时30分 ;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3.1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2(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六、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1、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1年10月28日08时30分 至2021年11月03日17时30分止。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7日09时30分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理机构:

海南诚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文昌市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12层A1201、A1202房

联系人:

杨工

联系人:

唐工

电话:

0898-63398968

电话:

0898-65370496



2021年10月27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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