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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围场县四合永营字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新建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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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围场县四合永营字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新建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1-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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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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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县四合永营字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新建工程(教学楼及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2021-10-22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10095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10-30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1-11-03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11-18 09:30:00
开标时间:
2021-11-18 09:30:00
正式公告
围场县四合永营字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新建工程(教学楼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围场县四合永营字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新建工程(教学楼及附属工程)
建设单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学区中心校
工程地点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营字村
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13199.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16.67平方米。其中:新建四层教学楼1栋4856.67平方米,门卫房60平方米。项目附属设施包括:室外运动场、场地硬化、院区道路、院区绿化、院区大门、室外生活给水工程、室外消防给水工程、室外排水工程、室外电气等。
建筑面积
4916.67平方米
招标内容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17366086.69元
资格审查
必要合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号),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
刘晓娟
联系方式
17703386717
公告发布
开始时间
2021年10月25日上午08:30
公告发布
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30日下午17:00
招标文件下载
开始时间
2021年10月25日上午08:30
招标文件下载
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30日下午17:00
地区
承德市围场县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四合永营字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新建工程(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批复号:围行审投【2021】125号,核准号:围审批招核字【2021】32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学区中心校,建设资金来自唐山帮扶资金(围农财【2021】61号),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营字村;
2.2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3199.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16.67平方米。其中:新建四层教学楼1栋4856.67平方米,门卫房60平方米。项目附属设施包括:室外运动场、场地硬化、院区道路、院区绿化、院区大门、室外生活给水工程、室外消防给水工程、室外排水工程、室外电气等;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2.4合同估算价:17366086.69元;
2.5计划工期:303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于2021年10月25日08:30至2021年10 月30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以下简称:招标通)在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通使用过程中操作相关问题,可以拨打招标通咨询热线0311-66850007或在招标通门户网站“在线帮助”专栏中观看在线教学视频。
4.2请投标人及时办理CA(河北CA)以免影响本次投标。咨询电话如下: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飞天诚信和中天信安介质+河北腾翔签章)18932853700、400-707-3355;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在实际执行中,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招标人不再统一要求。
5.2投标保证金金额: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天
5.4如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
保证金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01101957052502014-0487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注:1、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如投标人本级开户行无法出具,可由上一级银行出具银行保函并附相关证明;
2、如投标人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等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或转出。
6.招标文件答疑
6.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以下简称:招标通)“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漏投标企业基本信息。
6.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在线提疑”或“补遗公告”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疑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日17时00分前;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17时00分前。
6.4 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本项目通过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切关注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地点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开标评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无需递交原件审核,全部原件审核以上传电子版为准。)
7.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学区中心校
项目联系人:刘贵
联系方式:13932450035
招标代理: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晓娟
联系方式:17703386717
备注:投标人代表无需抵达开标现场,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全流程执行网上开标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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