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张家港南沙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消防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二、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南沙工业园内,浩波化学品有限公司以南,张家港河以东,三甲里路西北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000㎡,包括工业补水、消防泵房、消火栓等工程。
3.合同估算价:38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成 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E3205922008149902001005 | 张家港南沙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消防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 | 张家港南沙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消防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工业补水、消防泵房、消火栓 | 招标工期45日历天 |
三、公告时间:
2021/1/21—2021/1/27
四、招标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本工程资审采用网上资审,资审时无需书面材料,相关原件均上传至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1.224.16.20:8081/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l)以备查验。注意: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尚未办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和"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查询(http://221.224.16.21:9000/bsfw/002002/002002005/about.html)。
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不得存在以下状况: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投标登记
1. 资格预审投标登记时间: 2021年1月 21日上午9:30至2021年1月27日下午17:00
2.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2021年1月21日上午9:30至2021年1月27日下午17:00
3.领取地点: 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4. 上传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21年1月21日9:30至2021年2月2日9:30
五、联系方式:
标人:张家港丰港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杨舍镇金城大厦1001 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联系人: 周磊 联系人:张晨岚
电话:13812879928 电话:0512-58358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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