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01月22日信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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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整合后勘界项目变更(补充)事项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项目名称: 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整合后勘界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 BTJY06CGCS2021002
3、原公告内容1、第一章 磋商性公告中采购文件领取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00点00分到2021年2月2日00点00分; 2、第四章 评审方法中价格评审评分标准为: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报价。(复制地址到浏览器):http://ggzy.xjbt.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d43cbea7-78fd-4a9d-b975-b194d9720ce2
4、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20日19点04分
二、更正信息
1、更正内容:
1、第一章 磋商性公告中采购文件领取时间修正为2021年1月22日00点00分到2021年2月3日00点00分; 2、第四章 评审方法中价格评审评分标准修正为: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此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其他事项不变,特此通知
2、更正日期:2021年01月22日17点1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附表中本项目保证金有两种缴纳方式,一种为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一种为银行转账形式缴纳。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方可办理退款。如须办理电汇,手续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否则不予办理,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需在向代理机构递交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函(申请函须盖公章)。2、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投标单位)。3、中标单位必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4、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交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五家渠市人民北路3092号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 15299980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新疆鑫隆城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五家渠市8区友谊路707号军粮供应站659号
联系方式: 0994-5805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敏 冯娟
电话: 0994-5805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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