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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
1-1
常太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
1(项)
否
详见谈判文件
490000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等合法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投标代表必须经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响应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4.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4.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4.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4.1.1)(4.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响应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5.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5.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5.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5.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5.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5.3)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6.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6.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6.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6.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6.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3)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7)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的书面声明。
9)响应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件(或截图)。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其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四、获取谈判文件
方式:(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需带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100元/本,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六、开启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开户名: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帐 号:9040210030010000001362
邮箱:fjys10@163.com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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