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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三门县洋市涂造地改田南排河区块堤防加固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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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三门县洋市涂造地改田南排河区块堤防加固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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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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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招标文件预公示招标公告澄清或修改公告开标结果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公告履约验收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三招建备2021-109
招标项目名称
三门县洋市涂造地改田南排河区块堤防加固工程
标段编号
A3310221110000801001001
标段名称
三门县洋市涂造地改田南排河区块堤防加固工程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审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类型
三门县洋市涂造地改田南排河区块堤防加固工程
招标人
三门县全域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三门县全域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手机号码
13968510635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联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浙江联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手机号码
13505760108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工程位于三门县洋市涂围垦区,工程建设内容分别为:1、南排路加高,长度1710.8m,道路连接段改造;2、河道堤坝加高加固;3、环山河排水闸一座,净宽1.5m。堤坝全长3543.1m,其中主河长度为2888.5m,支河长度为654.6m
标段内容
一个标段
关于三门县洋市涂造地改田南排河区块堤防加固工程的招标预告
三门县洋市涂造地改田南排河区块堤防加固工程
企业
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
近3年(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为准)无行贿犯罪纪录(以招标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3年(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刑罚执行完毕之日为准)无行贿犯罪纪录(以招标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三门县级或台州市级或浙江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刑罚执行完毕之日为准)无行贿犯罪纪录(以招标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三门县级或台州市级或浙江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若提供的职称证书上未注明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除必须提供职称证书外,还必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或提供职称申报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属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有效证明。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其他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人员相互兼任。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监督[2020]1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以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原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且在有效期内。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近3个月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注:至少自2021年5月1日起)。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预公示.pdf
招标文件洋市涂造地改田南排河区块堤防加固工程.doc
关于三门县洋市涂造地改田南排河区块堤防加固工程的招标公告
三门县洋市涂造地改田南排河区块堤防加固工程
企业
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
近3年(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为准)无行贿犯罪纪录(以招标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3年(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刑罚执行完毕之日为准)无行贿犯罪纪录(以招标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三门县级或台州市级或浙江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刑罚执行完毕之日为准)无行贿犯罪纪录(以招标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三门县级或台州市级或浙江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若提供的职称证书上未注明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除必须提供职称证书外,还必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或提供职称申报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属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有效证明。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其他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人员相互兼任。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监督[2020]1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以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原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且在有效期内。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近3个月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注:至少自2021年5月1日起)。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如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根据建市施函[2010]80号规定不受有效期限制。
相关附件:
签章后招标文件.pdf
暂无信息
暂无信息
暂无信息
暂无信息
合同名称
招标人
合同编号
中标人
合同金额
0
签署时间
合同期限
质量要求
合同主要内容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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