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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焦化厂东厂区固化后土壤处置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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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无锡市焦化厂东厂区固化后土壤处置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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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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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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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焦化厂东厂区固化后土壤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2021068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焦化厂东厂区固化后土壤处置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无锡市焦化厂东厂区固化后土壤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合同估算价:2067万元
2.1.2工期:90日历天(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包含装车、运输、处置及提供处置完成的书面报告全过程。
2.1.3项目地点:城南路1号
2.1.4 验收标准:满足土壤处置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中标人需提供处置完成并经本项目效果评估单位确认的书面报告,满足焦化厂东厂区土壤治理项目通过环保效果评估的要求。
2.2招标范围:无锡市焦化厂东厂区固化后土壤处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3.2.2 投标人具有环保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准许一般固废(污泥)处置的有效批复文件。且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或船舶运输的资质,交通工具上要求配套GPS(提供相应证明资料)。投标人每日一般固废运输能力达800吨以上(提供单位承诺书),年一般固废处置量不低于12万吨(提供原辅料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1.3 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4月~2021年9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1年4月~2021年9月的缴费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原件;
3.1.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A.联合体的主体单位须为处置企业。B.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C.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D.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
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17时00分至2021年11月01日17时00分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www.wxcq.com.cn:8028/TPBidder)网上报名,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太湖西大道中锐佳诚国际A栋608室
联 系 人:赵亦文
电 话:0510-68750806
电子邮件:13011415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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