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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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江门市中心医院监护仪及PICCO监测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index.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700-202012-401002-0053
项目名称:江门市中心医院监护仪及PICCO监测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包组1:监护仪;包组2:PICCO监测
2、标的数量:包组1:1批;包组2:2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F0120JM01ZC44
(2)标的内容一览表
包组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1
监护仪
1批
人民币2070000.00元
2
PICCO监测
2套
人民币330000.00元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4)简要技术要求: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江门市财政局
合同履行期限:包组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包组2: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所投产品为监护仪,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监护系统,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适用于包组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适用于包组2)
4.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公司供应商需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报名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提供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回执》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szdwzt/zyjy/,中文域名: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1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获取文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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