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浦南镇宏道村文化广场工程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宏道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宏道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铭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宏道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66185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招标范围和内容:浦南镇宏道村文化广场工程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或预算价、招标文件以及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
2.4.发包价:586152.36 元(含暂列金31000元)(K=12%);
2.5.工期要求:工期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
3.6.其他资格要求:/ 。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 月22 日至2021年10 月28 日,每天上午09 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元兴楼101室 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售价200元,如需图纸另行购买,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应妥善保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以补开收据。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 年11 月4 日9 时30 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担保保函、保险保函。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1 年11月4 日9 时30 分;
7.2.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元兴楼101室;
8.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宏道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宏道村,邮编:363000
联系人: 钟先生电话:1385056856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铭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元兴楼101室 ,邮编:363000
联系人: 小叶电话:0596-2171667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宏道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铭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