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平衡表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采购系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J2021-Y-C-015-001。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平衡表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平衡表编制。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一)项目概述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实施方案》及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自然资源平衡表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土地、森林、草原、湿地等4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土地、森林、草原、湿地、水、储备土地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平衡表编制工作。
(二)项目内容
根据《苏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实施方案》,以苏州工业园区“国土三调”的图斑等数据为本底,提取并套合反映各类资源资产实物属性的相关数据。分类组织开展资产清查;按规定流程对资产清查底图与专题数据进行整合处理,获取土地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湿地资源和储备土地专项的数量、质量、价格、分布、用途、使用权和收益等信息;在建立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基础上进行经济价值估算,核查资产清查数据,汇总形成资产清查数据库并完善相关标准。开展苏州工业园区2019和2020年度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查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估算资产经济价值,探索核实国家所有者权益,核查资产清查数据成果,形成资产清查数据库。
按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指南》要求,编制苏州工业园区2019和2020年度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加强全民所有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供数据基础支撑,为建立资源清单、落实委托代理机制提供重要依据。
| 序号 | 工作内容 | 任务描述 |
| 1 | 技术方案编制 | 探索苏州工业园区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的路线与方法,形成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专项调查技术方法、工作流程、指标体系和数据库标准等研究成果,编制《苏州工业园区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项目技术方案》。 |
| 2 | 苏州工业园区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调查与建库 | 根据“国土三调”和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以及各门类自然资源调查成果数据,按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开展苏州工业园区2019和2020年度各门类自然资源的实物量清查工作,查清苏州工业园区2019和2020年度全民所有自然资源产实物量,估算资产经济价值,探索核实国家所有者权益,形成资产清查数据库。部分种类自然资源专题数据属性缺失的部分,需采集部分样品,检测物理和化学因子。如针对农用地耕地质量等别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中土壤理化性质专题属性的部分缺失情况,缺失的专题属性需要进行土壤理化因子专业检测补充调查评估获得,并就其土壤理化因子出具注有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 |
| 3 | 苏州工业园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 | 按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指南》要求,填报2019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中各类账户,完成平衡表编制工作。填报结果通过专业会计人员对平衡表中各类账户中自然资源经济价值总量、指标内容、核算方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体系框架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估、验证和优化。同时,结合苏州工业园区实际情况,开展平衡表成果的应用途径研究。 |
| 4 | 相关文档编制 | 对苏州工业园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平衡表编制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总结,编制相关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自检报告等。 |
| 5 | 专题研究 | 依据苏州工业园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平衡表编制项目成果,对苏州工业园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并编制专题研究报告。 |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苏州大市范围内)。
服务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每周5个工作日×12小时免费服务热线,对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供应商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驻场服务。
验收要求:标的物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并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所作承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省、市具体确定的时间,按时完成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证书。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 3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可能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磋商采购活动。
4、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5、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3、方式:响应文件网上递交,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2、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根据采购人年度工作计划,故开展此项目采购活动。
3、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并及时关注最新疫情防控通告,需赴采购现场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能存在因不满足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进场的风险,供应商应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响应)须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技术支持
①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②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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