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门业务系统整合应用的综合技术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跨部门业务系统整合应用的综合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8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20201123
项目名称:跨部门业务系统整合应用的综合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4000.00
最高限价:274000.00
采购需求:跨部门业务系统整合应用的综合技术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室
方式:现场或邮件方式报名。现场报名时,响应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邮件报名时,需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lnycsy001@163.com进行报名。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86号
联系方式: 朱老师024-89814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303室
联系方式: 024-22516760
邮箱地址: lnycsy001@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工
电 话: 024-22516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