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临港经开区产业配套组团高铁片区学校和公园项目,已由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以宜三江发政发[2021]83、宜三江发政发[2021]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三江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宜宾三江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三江发政发[2021]83号、宜三江发政发[2021]8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工程地点: 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项目概况 1.临港经开区产业配套组团高铁片区学校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698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697平方米,配置机动车位322个,设置72个班,其中小学48个班,每班45人;初中24个班,每班45人。具体建设内容包括配套教学楼、图书楼、行政楼、专业教学楼、食堂、风雨操场、服务楼、运动看台、地下停车场等配套其他附属设施。 2.临港经开区产业配套组团高铁片区公园项目:该项目总用地面积289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89平方米,新增绿地景观19396平方米,建设景观广场及园路铺装834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公园驿站、绿地景观、广场步道、亮化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等,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给排水、电力、消防、通信、暖通、环卫和智能设施设备、新增机动车位50个。 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及招标人具体要求为准。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 勘察工作内容包括: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在建设项目范围内作钻孔定点、地质钻孔、取样、资料收集整理,对有关参数进行评价及建议性处理方案,按照国家规范要求提交审查通过的初步勘察报告和详细地质勘察报告,配合后续施工服务工作。 2.5设计工作内容包括 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含技术规格书)、施工图及施工配合的全过程设计服务(派驻设计现场代表):专业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电梯;红线内总平面设计、景观园林工程(含景观小品)、室外泛光照明、室外道路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室内精装饰设计(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建筑外立面专项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等)及有关报批工作。以上设计工作均应达到工程施工深度,满足现场施工的要求。 2.6 施工工作内容 本项目合同、清单及施工图所包括的基础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室外附属及景观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提升改造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7 计划工期 项目合同工期为390日历天,其中公园须在2022年4月30日前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并对外开放,学校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并保障顺利开学。在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前提下,合同工期含施工图设计工期90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勘察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 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3.1.4业绩要求 (1)独立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8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已完工或在建的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2)联合体投标人业绩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2018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已完工或在建的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单位:近三年(2018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已完工或在建的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3.1所述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单位应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4-30 00:00 至 2021-05-05 00:00 ,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5-21 09:30。 6.2 递交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指定方式递交。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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