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本工程性质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工程。北京协和医学院文物构成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档案、文物保护单位综合管理系统中的概况记述,以及协和医学院的设计图纸、勘测图纸、历史照片等历史资料进行确定。北京协和医学院文物构成,分为主体建筑、外部空间构成要素两部分:①主体建筑:根据北京协和医学院的文物档案和设计图纸中确定的、保存至今的全部建筑。②外部空间构成要素:在整个建筑群中具有典型意义、基本保持历史时期形态的外部空间的构成要素。
目前北京协和医学院建筑存在较大的安全和残损问题,拟对东单9号院院门和2、3、4号楼、相关配套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维修与改造,最大程度恢复历史原貌。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本体的保护性修缮;建筑外观、室内装饰最大化复原(含灯具、家具等);水、暖、电、空调、消防等设备管线的更换与提升;围墙、院落和绿化景观的整修与提升;编制彩画科技保护计划书、编制石质构件科技保护计划书等。要求对各专业深化设计达到施工图深度,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服务和配合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设计周期为50日历天,含后期必要的行政审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与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招标文件每套 200 元,售后不退。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