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华药港商务大楼出入口轻钢玻璃雨棚安装项目,项目业主为连云港中华药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华药港商务大楼出入口轻钢玻璃雨棚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商务大楼;
2.1.2招标控制价:98950.05元;
2.1.3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2.1.4 其他: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中华药港商务大楼出入口轻钢玻璃雨棚安装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与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注: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
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或出借资质等市场不良行为信息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省住建厅、信用江苏、信用中国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信用中国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有
效期内)、2021年4月-2021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5)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
(6)根据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参与简易招标项目的单位需成立分公司的公告》的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为我区内的施工企业或在我区成立分公司的企业,成立分公司的企业需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书以分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活动,若中标需由分公司开具相关发票,方能付款。投标时提供有效证明,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
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7日(每天0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时间须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外省单位须提供入市核验书。
注:上述(1)-(4)资料一份在报名时须留存,请各单位准备好各项资料。
4.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前请先联系代理公司。
4.4报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东侧江苏中建设研究院2楼
4.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开标三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的代理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达现场签到,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代理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6、资格审查
有效的:
1 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6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建安B证;
7缴纳投标保证金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外省单位须提供入市核验书。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需递交以上资料原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不合格,资格审查不通过。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中华药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
地 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楼422-421号
|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东侧江苏中建设研究院2楼
|
联 系 人:李工
|
联 系 人:唐工
|
联系电话:15189027302
|
电 话:17551866581
|
9、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申领“行程码”、“苏康码”并每日上报个人数据。申领方式:1.下载安装江苏政务服务APP,进入“苏康码”;2、支付宝搜索“江苏政务服务”,在“服务推荐栏”进入“苏康码”;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交“苏康码”绿码、近14天的个人行踪信息表、身体健康情况说明,由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投标单位仅允许一人进入交易中心;
4、简易招标需要审核原件禁止投标人在大厅聚集等候,勿在大楼滞留过长时间;
5、不戴口罩禁止进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