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加 0.5分。(本项最多得 2.5分)。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加1.5分,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执业资格再加1.5分,本项最多得 5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分,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加0.5分。本项最多得2.5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 2.5分。 5、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资格加2分。本项最多得 4分。 6、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加1分,本项最多得 2分。 7、市政专业综合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加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再加0.5分。本项最多得 2.5分。 8、设计后期负责人:具有勘察设计专业中级职称得0.5分,具有勘察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施工单位人员: 1、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资格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3、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建安C证)、资料员配备齐全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 1、上述设计人员须是设计本单位人员,施工人员需是施工本单位人员,不得重复,需提供近6个月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省外企业拟派项目班子相关成员必须是办理入川验证(备案) 时已通过验证(备案)的人员(备案相关专业),需提供入川备案(验证)人员网络查询截图,否则视为无效,入川备案人员提供四川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页查询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