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审依据 | 评审职责 |
1 | 报价 30% | 30分 | 以满足本次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本磋商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 共同评分因素 |
2 | 技术参数和配置 51% | 51分 | 按所投车辆技术参数及配置是否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比较评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51分。带★项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扣3分;其它项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有负偏离项的,每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此项满分51分。 | 提供证明材料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3 | 成功案例6% | 6分 | 2019年1月至今,每提供一份同种车型的合同得1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此项满分6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 | 共同评分因素 |
4 | 售后服务 6% | 6分 | 投标产品的整车质保期为三年或十万公里的基础上,质保期每增加一年的加3分,最多加6分;不提供不得分。此项满分6分。 | 提供承诺书原件 | 共同评分因素 |
5 | 商务要求3% | 3分 | 按供应商交车时间的先后给分:排名第一的给3分;第二的给2分;第三的给1分;其余的不给分。此项满分3分。 | | 共同评分因素 |
6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2% | 2分 | 投标产品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注:以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为准。 | 提供证明材料 | 共同评分因素 |
7 |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 2% | 2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的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 共同评分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