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聚凤苑10kV供配电工程电气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东镇聚凤苑安置小区工程一期已由 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海门凤城古镇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10kV供配电工程电气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地点: 聚凤苑小区一期
2.1.2 项目规模:本项目 4 个标段,分别为标段一:10kV干式变压器;标段二:10kV高压环网柜;标段三:低压柜、所内动力箱、计量箱、户外电缆分支箱;标段四:高低压电缆;
2.1.3 合同估算价:标段一约 18 万元、标段二约 59 万元、标段三约 96 万元、标段四约118 万元。
2.1.4 交货期要求:中标后 20 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可以电话、传真或短信通知)。
2.1.5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3.2 投标人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一标段10kV干式变压器、二标段10kV高压环网柜: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
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三标段低压柜、所内动力箱、计量箱、户外电缆分支箱:
投标人须取得的国家强制性产品 3C 认证证书;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
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四标段高低压电缆:
投标人须取得的电缆生产许可证;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 10kV、1kV 电缆检测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 10kV、1kV 电缆专业检测报告。
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3.3 交货期满足公告要求;
3.4 所有技术条款满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32/TJ11《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筑标准》的承诺;
3.5 企业业绩:
一标段: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中标江苏省内居配工程招标型号变压器业绩1个。(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二标段: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中标江苏省内居配工程户内环网柜业绩1个。(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三标段: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中标江苏省内居配工程低压柜(含低压柜、所内动力箱、0.4kV分电箱、计量箱)业绩1个,如低压柜合同中未包含所内动力箱、0.4kV分电箱、计量箱的需另行提供该类产品的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四标段: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中标江苏省内居配工程电缆业绩1个。(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注: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3.6 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3.7 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3.8 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3.9 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 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3.10 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3.1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 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13 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14 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3.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7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1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20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21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4 月 29 日至 2021 年 5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招投标平台;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海门凤城古镇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海门区余东镇 | 地 址 | 海门区珠江路288号电信大楼13楼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 话 | 13901461777 | 电 话 | 15950856101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