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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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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云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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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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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大理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大理州大理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f19850c3-70c5-46a5-8c75-85dc678f20e3 |
资金 |
国资 20.0% 自筹 0.0% 贷款 80.0% 外资 0.0% f19850c3-70c5-46a5-8c75-85dc678f20e3 |
建设规模: |
601万元f19850c3-70c5-46a5-8c75-85dc678f20e3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水利水电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1-10-22 18: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11-08 17:00 |
备注: |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大理市水务局 |
经办人: |
杨工 |
办公电话: |
13508727922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文安 |
办公电话: |
13368717465 |
移动电话: |
13368717465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901202100027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理州大理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11-08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11-26 09:30 |
开标地点: |
5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601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施工及采购、运营维护等全过程总承包(股权投资+工程总承包+特许经营模式实施)。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无 |
资质要求: |
股权投资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设计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2016年1月至今担任过至少一件类似的设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业绩要求: |
(1)设计单位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今承担过至少一件类似的设计业绩; (2)施工单位业绩要求:企业2016年1月至今承担过至少1件类似施工业绩。 |
其他: |
4.其他要求 4.1质量标准: (1)勘察设计: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及规范,确保本项目方案设计通过相关部门的报批报建、实施方案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施工图满足施工需要、其他专项设计审查等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特许经营:特许经营价格或收费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予以确定和调整。运营管理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 4.2项目资本金 本项目资本金比例设定为项目动态总投资的20%(最终以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其中:政府授权主体占20%,股权投资方占80%;若需要增加项目资本金,由双方按股比承担。 4.3项目投融资 除项目资本金以外资金通过融资解决,若项目公司需要提供担保,由各股东方按照“同股同权同责”原则,依法依规提供担保。 4.4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期限暂定30年,不含建设期(投标人按此年限测算投标报价,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确有必要延长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特许经营期内,通过水费应收尽收来支付金融机构还本付息及项目运营成本。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7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11-26 09:30 |
附件信息
附件: |
序号 |
文件名 |
创建时间 |
| 1 | 招标公告.pdf | 2021-10-22 17:2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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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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