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岱山县美丽渔港活力港湾(渔港经济区)—高亭中心渔港江南段护岸综合整治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岱山县美丽渔港活力港湾(渔港经济区)—高亭中心渔港江南段护岸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岱发改〔2020〕1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岱山县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岱山县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本网站(http//www.{wz_now)、浙江省岱山县招标投标网(http://www.dsztb.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岱山县高亭镇附近的江南山北岸,主要内容为新建、加固护岸626米;对浦门水道南侧水下坡面进行整治,长580米,平均宽度76米,整治面积443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报建手续:投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各项工程建设、设计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发包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2)施工图设计:投标人需根据相关批文、发包人要求及初步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由投标人自行完善勘察和测绘工作且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3)采购: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所有物资的采购、保管工作、材料的接卸、运输、仓储管理工作,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在招标人和监理的监督下实施;
(4)施工:投标人负责完成本工程招标人要求及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内容,达到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5)交(竣)工验收:投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业主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全部交(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
(6)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沉降位移观测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2.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24 个月 (包括设计周期),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10日在浙江省岱山县招标投标网http://www.dsztb.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同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陆“浙江省岱山县招标投标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山县分中心(地址:岱山县高亭镇星河路250号交通大楼裙楼3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岱山县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岱山县高亭镇竹屿新区追鱼路2号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80-4476022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港航路123号中浪国际大厦B座10楼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580-2032050 18815277116
传 真:0580-2189255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承诺运营资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自2015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地完成过国内沿海水运工程或沿海渔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
注:1、本表所要求的业绩标准,投标人必须在第七章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
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水运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水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现场核查报告)或交通(水运)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交通(水运)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水运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投标人须知”附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交通(水运)行业主管部门或交通(水运)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项目完成情况:指项目已交(竣)工验收。)。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
2、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并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分工,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质量证明文件等的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强制性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17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注: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沿海水运工程或沿海渔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副经理或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同时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执业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近三年(自2017年7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
设计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勘察设计相关工作经验。 |
施工负责人 | 1 | 1、担任过沿海水运工程或沿海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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