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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水利局无人机数据计算机(图形工作站)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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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水利局无人机数据计算机(图形工作站)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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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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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凉山彝族自治州水利局无人机数据计算机(图形工作站)采购项目(第二次) | | 供应商类别 | 办公通用设备 | | 网上竞价编号 | 凉竞采〔2021〕57号-1 | | 联系人 | 杨芳 | 联系电话 | 15760221596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10/27 9: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11/1 9:00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11/1 9:3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11/1 12:30 | | 报价方式 | 一次报价 | | 采购条目信息 | | 序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总价 | 参数规格 | | 1 | 其他货物 | 1 | 35300 | 采购项目:无人机数据图形工作站 | | 规格参数:1.CPU:英特尔酷睿i9 10900X,;2.内存:128G DDR4;3.硬盘:256G SSD+4TB 7200rpm;4.显卡:RTX2060独立显卡;5.操作系统:配置正版Windows10操作系统;6.显示器:E2720 27寸;7.安全性:提供基于BIOS的底层数据删除技术。数量:1台;单价:35300元;合计金额:35300元。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 | | 交货地点: | 凉山彝族自治州水利局 | | 付款方式: | 货物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15日内,按照财政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 | 售后服务: | 1.所采设备必须为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的全新产品,必须与招标要求的技术规格相一致,不得对其内容进行修改。 2.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有关证书和附件(包括标准配置必备件、使用说明书、完整的技术资料及相应的中文说明等)等相关手续齐全。 3.自项目完成后双方代表在最终验收单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计算免费保修期限。售后服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或供货方、设备制造商公开承诺的服务标准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其标准执行。 4.对所提供设备提供原厂3年7*24小时现场支持保修(国家或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另有承诺的应不低于其承诺。)承诺对质量的保修,保修期限内必须保证: ①服务质量达到采购人或设备制造商公开的服务标准;不低于的“三包”服务时限。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②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供应商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24小时内到场服务,48小时内完成解决问题或更换设备。 5.项目维护服务保证: 投标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人说明并承诺下列项目维护服务内容:免费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收费标准、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产品、技术、模块、部件等)。 6.投标供应商必须对交货期限、质量、服务等方面作出实质性承诺。 7.安装及售后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免费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方案、本地售后服务网点清单,本地备品备件库、其他售后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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