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越西县2021年重点帮扶村和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6个村)(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越西县2021年重点帮扶村和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6个村)(项目名称)已由越西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越发改经信【2021】1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越西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越西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越西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越西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越发改经信【2021】16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越西县中所镇零关村、贡莫镇汉扎洛村、普雄镇呷拖村、南箐镇新华村、越城镇河东村、新民镇大屯村;
2.2建设规模:越西县中所镇零关村、贡莫镇汉扎洛村、普雄镇呷拖村、南箐镇新华村、越城镇河东村、新民镇大屯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入组入户路23公里,产业路9.14公里,路灯1467盏,涵洞5道。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全部工作内容;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10日历天,施工11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其他: /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公用工程(业绩须附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指定媒介,如四川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四川建设网等媒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件)。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18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须附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指定媒介,如四川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四川建设网等媒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件)。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无(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4)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5)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等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9日开始登陆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8日 09时30分,投标人在开标现场自愿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作为备份投标文件。如递交备份文件,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 5 号)。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招标人予以拒收。
招 标 人:越西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越西县越城镇西大街253号
邮 编:61665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834-761542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 44 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28-8438365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1年10月14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