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执法局移动公厕采购开标日期延后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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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 项目名称: | 青山区执法局移动公厕采购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20〕11002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QSCG2020-Z024-H013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1月23日 14:30 | |
二、更正内容 | 由于场地预约已满,将原定2020年12月15日14:30开标时间推后至2020年12月16日14:30开标。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01日 17:3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16日 14:30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16日 14:30 | | 附件: | | |
三、采购人信息 | 单位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中心集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方瑞 | | 联系电话: | 3612015 13245126999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 单位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市民大厅C座2楼204 | | 联系人: | 周帅峰 | | 联系电话: | 0472-3616010 |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