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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修水县修水县第一中学扩建第一期工程土石方工程第1次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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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西省修水县修水县第一中学扩建第一期工程土石方工程第1次澄清公告 |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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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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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邀约条款4.4.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
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邀约条款7.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委会总共设置5人,其中技术类专家4人、市政工程造价1人;
现变更为:评委会总共设置5人,其中技术类专家3人、经济类2人;
三、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邀约条款7.1.7-中标人的确定方法:招标人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标报告锁推荐的中标排序人(共推荐三名)确定中标人;
现变更为: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四、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邀约条款7.1.9-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3家中标排序人;
现变更为: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1家中标排序人;
五、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邀约条款12.1.1-说明事项-1、要约价400元;
现变更为:1、要约价400万元;
六、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邀约条款12.1.1-说明事项-10及特别说明9关于三无证明承诺书;
现变更为:取消三无证明承诺书的相关要求,无需提供。
七、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邀约条款12.1.1-说明事项-12、投标保证金:
①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化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或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②采用虚拟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足额转账达到该账号中;未按时或未按规定到账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③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接受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人提交的银行保函必须真实有效。采用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无固定截止日期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收益人是招标人,招标人负责查验、保管和退回。投标人在办理银行保函手续时应要求经办银行对所出具的银行保函进行编号,注明银行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
④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企业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银行出账单复印件需放入投标文件中),如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到账,将按废标处理;开标前禁止投标人到入账财务处开具收据。
⑤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保函必须是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或九江市辖区内银行出具或国有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并含有:①见索即付 ②连带责任担保 ③无固定截止日期的才视为有效保函。
⑥根据建市规(2019)11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保函;
现变更为:
①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
②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
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投标单位在保证金单上注明工程名称。
③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需出具九江市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见索即付,无固定期限”的独立保函或由修水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139 7926 4666(徐)开具的保函,或中工建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837 988)开具的保函。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时当场查验、收取。(银行保函不受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限制)
④采用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应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开具和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承(下载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
⑤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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