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五一村(原吉丰村-大杠村)产业路水毁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五一村(原吉丰村-大杠村)产业路水毁恢复工程已由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投资【202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金发改投资【2021】4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徽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河镇五一村。
2.2建设规模:产业路公路堡坎和水毁路面硬化恢复约4.0Km,撤除重建危桥2座(原五一村曾河坝2号桥和薛子地河坝桥撤除重建。
2.3建设工期:2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所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评定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7日 09时 30 分,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金水街29号
邮编:6147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386558884
招标代理机构:徽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龙腾东路3号1幢2楼13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 马女士
电话: 028-86264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