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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绿色循环新型墙材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越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绿色循环新型墙材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20-330691-30-03-147860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越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越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滨海新城。
2.2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66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6800平方米。场地内新建一幢单层戊类生产车间,一幢2层的办公楼,两幢单层门卫等。
招标控制价:17678万元【其中设计费78万元,工程费用8300万元,设备采购费用9300万元】。工程费用(含设备费)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2.3 招标范围:
①设计范围:本次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用地红线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含变配电)、消防、幕墙、钢结构、金属屋面、设备工艺、环保、卫生、节能、园林绿化(含室外景观、环艺)、室外管线、室外道路、室外照明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整体设计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相关要求。具体结构体系,在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初步设计开始前,中标设计单位出具详细分析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选择明确。
②施工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总承包(包括各类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围护、各单体楼建筑、结构(含主体结构为钢结构)、安装【含强电、智能化、综合管线、给排水、暖通、空调及新风系统、电梯、消防等专业】、装饰工程、高低配电设备、标识标牌、场外工程(含室外绿化、景观、道路、管网、铺装、小品、照明、电力、入口建筑等专业)、幕墙、人防、交通设施、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施工以及相关的配合服务等工作,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红线内外的临时设施和场地恢复及竣工验收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③采购范围:列入概算的专用设施设备的采购及保管。
④其他内容: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种报审等工作;工程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绿化保活和养护期的保活养护工作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
2.4工程类别:/。
2.5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2.6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在职职工,设计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其它成员单位在职职工。
3.3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4.2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3.4.3企业在/ 年/ 月/ 日前与/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4.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或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人只能由一个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一个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②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⑤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12月07日08:30时至 2020年12月11日17: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0年12 月24日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 ;账号:6224861565791288004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4891866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