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坝港闸站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装修、幕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N3212830362002615003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坝港闸站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泰发改投【2019】156号《关于泰兴市滨江镇芦坝港闸站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沿江防洪工程建设处,现委托江苏天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幕墙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泰兴市滨江镇。
(2)规模:工程造价约641万元。芦坝港闸站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工程,主要包括内容有:室内装饰安装、水位测控、监控等智能化配套工程的施工
(3)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月31日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室内装饰安装、水位测控、监控等智能化配套工程的施工。
2.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支付合同价的 10%,施工单位完成合同工程量 50%以上的可支付已完成价款的 7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7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 97%,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缺陷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资质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工程已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扫描上传,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 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 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月 4日 0:00 至 2021年 1月 9日 0:00,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见附件
6. 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泰兴市沿江防洪工程建设处 |
地址: | 泰兴市大庆东路218号 |
联系人: 电话: | 史云龙 15152974175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天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兴市华甸佳园1栋101 |
联系人: | 朱宁 |
电话: | 151952738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