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第二医院血液透析用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二次)项目概况 抚顺市第二医院血液透析用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14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ZBGS2020-10133 项目名称:抚顺市第二医院血液透析用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最高限价:350000.00元 采购需求:血液透析用水处理设备一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6.2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6.3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出具的授权或销售代理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和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于2020年12月31日15:00时前携带以下材料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第二医院 地址: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61号 联系方式:024-56689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 联系方式:024-52606202 邮箱地址:cczbgszfcg@163.com 开户行:工行抚顺分行露天支行 账户名称: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7050210092480472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淼 电 话:024-52606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