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城区应急水源建设项目管材采购
项目概况
吉安县城区应急水源建设项目管材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2月0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天吉县政采【2021】001号
项目名称:吉安县城区应急水源建设项目管材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381536.45 元
最高限价:10381536.45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1F000421923 | 吉安县城区应急水源建设项目管材采购 | 1 | 批 | 10381536.45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交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
4、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其他资格条件:
1)所投主要货物(PE 管材管件)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3日 00:00 至 2021年02月04日 09: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2月0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县二七路为民服务中心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进场人员疫情防控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入场,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供应商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厅。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县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37.3℃。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县水利局本级
地址:吉安县为民服务中心12楼(二七路)
联系方式:0796-8441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县望族名家小区14栋2单元401室
联系方式:157120734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15712073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