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询价采购工作根据中煤建安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组织和实施。
1. 询价单位: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十九工程处
2. 询价内容:外租履带吊1台。
3. 服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喇嘛湾镇托电工业园区,中煤六十九处旭阳中燃项目部
4. 租赁时间: 自机械设备到承租方施工工地开始启用之日算起,租赁截止日期根据承租方工程实际需要而定,解除合同,承租、出租双方均应提前5天通知对方。履带吊进场如因非出租方原因不能安装,从履带吊安装、调试、验收好具备使用起吊开始计算租期。如因工程停工等非出租方原因造成履带吊停机,停机期间租金照计。对于大风、大雪等恶劣天气所延误的工期不计入正常使用天数。总租赁时间暂定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时间的按照一整月计算。如实际使用天数超过一个月,但不足5天的计量仍以一整月计算。
5.结算方式:
(1)租赁期间为1个月。
(2)租赁期间设备所需的燃油(柴油)由出租方负责承担。液压油、润滑油以及易损件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3)设备进场、组装完毕后预付50000元。施工完成后,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挂账后付款。
6.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行为,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甲方对施工现场地面和地下设施、设备重量申报不清而造成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由于乙方操作失误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由于甲方指挥失误货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8. 报价截止时间和揭示时间:2021年10月30日上午9:00时
9. 报价揭示地点:河北邯郸
10. 询价单位联系人: 申相超电话:18931006969
固定电话0310-4102030
工地联系人: 宋照磊 电话:13903457324